根据《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(苏财综2017年2号文),现就2017年度市区(京口、润州、大港新区)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年审对象
镇江市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(以下简称用人单位)。以上用人单位在2017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需进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;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不参加年审,具体事宜由市地税局负责通知。
二、年审时间
2018年4月30日前
三、年审方式
为更方便用人单位办事,为用人单位提供高效、便捷的服务,今年所有年审单位统一参加网上年审。网上年审网址为:http://180.97.2.45/Epoint_JSCLOUT,用户名:企业的纳税人识别码(默认)或者社会信用统一代码;(当首次登陆后与手机号绑定,手机号也可以作为登陆账号)。初始登录密码:11111,用人单位登录后请自行修改密码。具体操作说明可以在年审网络首页下载使用手册。
三、年审需上传下列资料
1、已填写盖章完成的《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》;(本报表可在www.sb-488.com网站:办事指南-资料下载处下载,网址:http://www.daliwintop.com/)
2、单位上年度已安置残疾职工的身份证原件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(二代证)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》(1-8级有效)原件;
3、上年度与残疾职工签定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;
4、上年度为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会基本保险(个人对账单)原件;及残疾职工的劳动保险号,需标明社保缴纳的起止日期。
5、上年度发放残疾职工工资的有效凭证原件;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用人单位需在4月30日前自行在网上申报2017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,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,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,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
五、联系电话
0511-85112027
C:\fakepath\镇江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.xlsx
C:\fakepath\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网上申报系统--操作手册V3.0.docx
镇江市残疾人就业托养中心
2018年3月1日